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
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(资料图)
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及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
简称“公司”)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,
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基于客观独立的
立场,对公司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
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、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
况和未来发展规划,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,符合公
司的长远发展需求,本次利润分配事项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和偿债压力。
会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,
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,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,并同意
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我们认为公司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》完整、客观、真实地反映
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,公司按照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
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创业板上市
公司规范运作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,在公司内部的
各个业务环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,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。
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
况,有利于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,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
案。
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及行业的实际情况,符合有
关法律、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同意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,
并同意将该薪酬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的独立意见
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
的经验和能力。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审计机构以
来,其工作勤勉尽责,坚持公允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
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,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
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我们认为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
员会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,不存在募
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;公司董事会编制的《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
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》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
述和重大遗漏,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
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,符合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市公
司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《深圳证券交
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及公司《募集
资金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要求,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,不影响
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,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同意公司使用超募
资金人民币 4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,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
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,公司使用额度
不超过 20 亿元(含本数)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(含超募资金)以及不超过 20 亿
元(含本数)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、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
品,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,符
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。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
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,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(含超募资金)人民币 10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
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,符合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
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《深
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及公
司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,
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,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
利益的情形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(含超募资金)10 亿元用于暂时
补充流动资金。
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
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严格遵守了《公司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
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
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,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关
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;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。
(以下无正文)
(本页无正文,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
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)
独立董事:
丘运良 吴燕妮 陈长生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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