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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子晚报网1月30日讯(通讯员 蒋群 记者 刘浏)将游戏账号挂到网上售卖,收款后再将账号“找回”,这样的“机智”操作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。近日(2023年1月16日),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,被告人许某盗窃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许某是一名资深游戏玩家,其经营了几年的“Steam”游戏账号内有多款限量、停售版装备,这让游戏账号在玩家市场内具有较高交易价值。同时,许某也是一名游手好闲的社会闲散人员,常常缺钱的他萌生了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在网上进行售卖获利的想法。游戏账号一挂上某平台就引来关注,2002年3月许某以4000元的价格与他人完成交易。
卖掉账号后,许某感觉心有不甘开始后悔。他在浏览某网站的时候看到游戏账号丢失后找回的方法,便通过其注册的身份证号、邮箱及密码等初始信息,以账号被盗为由申诉成功找回卖掉的游戏账号。许某试着操作后,发现游戏账号能用,立刻将买家拉黑。
一次成功,许某发现了“循环赚钱”的法子,他从此有意四处“钓鱼”。2022年3月至6月间,许某陆续在某平台上出售其 Steam 游戏账号,并在多名被害人支付购买游戏款或者定金后即将他人拉黑,再通过游戏账号绑定的初始邮箱将账号找回的方式实施盗窃,共计得款人民币11000 元。
2023年1月3日,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以许某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检察机关认为,该案中游戏账号虽然为虚拟财产,但是其具有管理可能性、转移可能性与价值可能性,具备财物特征,可以成为刑法上的财物。许某将财物出售给他人后,该财产所有权已经归于他人,而许某却采用其他方法再次将他人所属财产秘密窃回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。
校对 陶善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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